從意念藝術談起:抽象藝術之深度與美感  新一代時報 平傳媒0514.jp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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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

許多人看到抽象的畫作,都會有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的感受。難道,讓人看不懂的創作都是抽象藝術?抽象藝術真的無法理解其意嗎?對於美術觀念與哲學思想都有相當研究的資深藝術家紀向,特從藝術的根源剖析抽象藝術產生的脈絡,幫助讀者認識所謂的「抽象藝術」。紀向強調:抽象藝術作品是有思想的,一位創作者,如果沒有思想的存在,相信藝術創作會是空洞的。

黑格爾(17701831)《美學與其形式》書中所述:「藝術家的創作能力,接受一種自然稟賦,以便保握實際性,而留住他的形式。」,所以創作不外乎,是各自「本我」,付於內在「自我」,中我質深蘊的「意念」,藉由意志產生的動機,形成意象的藝術表象形式。但是達文西(14521519)卻認為:「回憶在詩人的情感上乃是本質而主要。」而這存在的本質面,就是自我內在的意念,也是任何藝術發生的源頭。所以界定「意念藝術(idea art) 的觀念,卻能更凸顯現代藝術,個人創作的思維。藝術的行為,不是一種為形式而形式的藝術,而是存在於個人自我的唯心關念。

對於藝術創作,西方對於「創作」,有四個意義的詮釋:一是自然產生、二是神的生產、三是無中生有(也是神的生產)、四是屬於人的生產。藝術的形式屬意的分類上,有心理的、有神學的、有價值或美學的,一些存在現象的表現即是藝術創作,即為創作。自古中國已經有「彰飾物采」一詞,而為美觀不為時用了;而孟子:「心之官則思」,荀子也說:「心有徵知」,所以無形之心,也能夠是意識也就是意念。一切存在的意念,卻也是由心產生,自我意念慫恿下產生動機,所以一位藝術創作者意念的存在,絕對不只是創作背景的附加。

董仲舒(BC179BC104)更說:「身以心為本」;如此創作者結合自我心思的本體,如此自我意念由心出發。當然爾,意念的存在必是藝術創作本質的根本,不管創作者的作品,是如何熟悉的實體寫實,抑是寫意的抽象,創作者的自我創作執念,相信是離不開意念的本質。但是一般抽象的抽象,更也不能拋離個人意念的主體.所以創作是一種心思靈知的應用,更也是由個人自屬意念的出發。所以在論述個人藝術創作的闡述,應該有屬於自己思想真屬的意念,這種依恃自我本質的創作,絕對是創作者作品的絕對依據。

如果說創作是一種科學,一種藝術科學,叔本華(1788-1860)在其根據律與因果律的觀點內,藝術創作在存在的秩序內,是不離以上兩個原則的。一位藝術創作者意念的本質,衍生進化而形成的意象表現,產生了所謂藝術,即是一種意念藝術的形式。而有意念概念的抽象藝術,更應類屬自我意念的藝術,就是抽象藝術的再進化,成為的意念藝術。而在自我觀念中執著的「意念藝術」,這種觀念的發想,即是由現代「抽象藝術」的再進化,而成為「意念藝術」。

藝術發生的差異性與存在面,卻引易經:「生生謂之易」「天地之大德曰生」,如此現象的可能,應乎了藝術創作者,在無限度的存在時間空間內,求新求變的基本精神,與自我意念、意志、動機延伸的態度是必要的。然而康德(1724--1804)卻認為創作是一種「無實利的愉快」的觀念,以為創作不只是為了實質的利益,創作更是一種出自「內在本我的意念」,產生的一種藝術創作的意象現象。但是藝術創作實質所獲得的,除了物質的價值與滿足以外,藝術的存在價值,卻是一種形而上的感受。實像的意象,讓創作者由虛幻的精神度中,轉換成實像的藝術創作,讓藝術作品存在於在這實像的空間內,各自不同自我的意念,也讓不同藝術存在的主客體,對於面對藝術精神層次,希望獲取的在此得到滿足。

在此,一般人希望了解藝術創作的意念企圖,作品的意念的本質又是什麼?也許藝術創作,只是創作者自我內在意念,聳動產生的意象產物,但是各種藝術創作表現的形式,卻已跨越空間,存在於一個無時間度的任何空間。甚且藝術是創作者,在現實非現實中,藉由物體的意象,來表現自我的意念,創作者更是藉由個人情感情緒,產生一種超越喜悅的表現形式。但是引發這創作動機的形式,卻是一種來自本我,出自自我的內心意念。

意念藝術集聚了,存在自我中意念的意志,引發的動機發起的表象現象。這種現象不在實像實體的面對思考中,更不是刻意脫離實像存在的符號語言,而譁眾取寵;這種藝術的表達,是出自內在意念的非實像真實,也是跨越實體的敘述描繪,以一種意念形式的心靈印象,或是浪漫曼妙的詩情心情,將一些實體內外的情感、情緒,以至不同生命與存在的探索,藉由藝術的形式來表現。創作並不是以姿意溝通的形式來表現,卻以強烈自我哲學觀,或是自屬思想的面向來展現,這內在自我意念企圖的動機。

藝術創作,不是一種無意念行動的行為,甚且作品也不是一件沒有思想的作品,如果一件作品,一位創作者沒有思想的存在,相信藝術的存在會是空洞的。如何引介自我存在的意念,轉換成我知、他知的意象表現形式,讓彼此的意念,在一個超現實創作的平台,得以溝通。意志的意念表達的形式,不是後置附加的觀念,而是出自於內在自我我質的真實。文明知識的暴漲,與眾多觀念立論的林立,讓任何一種新存在觀念理論的發生,卻難以覓得間隙,得有生存與存在的空間。

創作,應該不止形式,樣態上求新求變,一件所謂藝術的創作,表現了形式上的新與不同層面的奇,除卻現實的批判,與歷史實像的記述,藝術作品在當下現實社會價值的,實質意義又是什麼?如此藝術再回復到作者與作品的本身實質意義面,藝術真實存在的實質性又是什麼?,卻是現今藝術所忽略與輕視的。

欣賞藝術作品,進而觀察一位藝術創作者,藝術存在的表象以外,又有多少內在存在的實質思想是受注目的。藝術作品意象表象出來的表現,是否能真的與創作者謀合。在台灣現實存在中,藝術真實的面對上是有待商榷的。

 

紀向2017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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